举摔柔字〔2024〕45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举摔柔字〔2024〕146号《关于发布实施柔道项目高水平教练员培养方案的通知》和举摔柔字〔2024〕147号《关于发布实施柔道项目高水平裁判员培养方案的通知》,经前期公示,现将列入高水平教练员、裁判员培养范围的名单公布如下,下一步将根据培养方案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一、教练员
时俊杰(天津)、程训钊(江苏)、张茂宏(山东)、
邵 宁(山东)、孙 帅(山东)、徐玉华(北体大)、
龚 华(四川)、谢狮狮(湖南)、阿拉木斯(甘肃)、
杨俊霞(煤矿体协)、于 颂(煤矿体协)
二、裁判员
张光玥(上海)、林尚武(甘肃)、刘世义(山东)、
金 湖(浙江)、李苗月(浙江)、谢少初(浙江)、
张 凌(云南)、萧梦娇(上海)、李天博(辽宁)、
李玉樑(上海)、熊 瑶(湖南)、靳大虎(山西)、
陈秋好(广东)、许 艳(黑龙江)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举摔柔中心 中国柔道协会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