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柔协字〔202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柔道协会章程》的相关要求,中国柔道协会裁判员委员会(以下简称裁委会)将于近期换届,为更好发挥各省、区、市在裁判员管理中的作用,经研究,请各有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裁委会委员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选标准
中国柔道协会裁委会由本协会专职人员,以及在中国柔道协会注册的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组成。请各有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裁判员作为候选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推荐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柔道协会、各行业体协柔道协会(柔道组织)、北体大,每个单位可推荐1—2人。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推荐。2023年3月17日前,各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推荐,将拟对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执裁经历等报中国柔道协会初审。报送前,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检察机关意见,在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并经省级体育局审查。各推荐单位须将候选人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3月17日前邮寄至中国柔道协会,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chinajudo@zgrdxh.wecom.work,并附上推荐单位相关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二)审核。中国柔道协会将于2023年3月将就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
(三)公示。资格审核通过人选将报中国柔道协会执委会并对外公示(五个工作日)。经由中国柔道协会领导班子(执委会)研究后,确定推荐成功人选。同时,提名并确定本协会专职人员担任裁委会委员人选。向社会公示裁委会委员名单。
(四)选举产生裁委会常委及领导。公示期结束后,中国柔道协会将依据章程,在裁委会委员中选举产生常委、主任及副主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鸣
联系电话: 010-84378212 ,13439421420
电子邮箱:chinajudo@zgrdxh.wecom.work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鑫企旺写字楼10号楼201B(仅限使用顺丰快递)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柔道协会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