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柔道项目青少年后备梯队力量培养,在全国范围内选拔高素质的优秀青少年柔道运动员,为国家队奥运争光计划建立更加丰富的青少年运动员人才库,经报总局青少司批准,定于2017年8月举行全国柔道项目青少年精英训练营,具体参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
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河北省体育局
唐山九江体育中心
三、训练营举办时间和地点:
2017年8月4日至8月16日在唐山九江体育中心训练基地举办。
四、参加单位和报名原则:
(一)参加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解放军队。
(二)报名原则:各单位可推荐本单位已在总局进行注册并参加2016年全国少年柔道锦标赛的优秀少年男女柔道运动员共六名(含教练员),并将其简历和最好参赛成绩一同报到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柔道部。
(三)为保证训练营质量,不具备报名资格和超编人员将不予接待。
五、参加办法:
运动员必须是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间出生者。
六、训练内容:
(一)训练:
(1)举摔柔中心将专门聘请高水平专业柔道教练员指导运动员进行柔道专项训练。
(2)训练营教练员与省市教练员一同制定运动员训练计划,根据青少年生长发育特点,进行针对性实践教学。
(3)进行田径、基础体操动作学习,增强运动员全面身体素质,防伤防病。
(4)训练营期间将结合专项进行身体素质测试。
(二)学习培训:
(1)为增强运动员文化素质,每周进行两次专业外语培训(英、日裁判用语)
(2)为培养运动员爱国主义精神,训练营将邀请专家进行爱国励志讲座。训练营结束前将对运动员进行训练和文化综合考试评定,评定达标者将被自动列入柔道青少年发展人才库。
七、经费:
(一)参训运动员、教练员食宿费由国家体育总局负担。
(二)参训期间,运动员必须办理运动伤害保险,医疗保险产生的费用、医疗费、旅费等自理。
(三)参训人员必须在中心指定地点食宿,否则取消参加训练营资格。
八、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须将参加训练营的人员填写2017年全国少年训练营正式报名单上,于2017年7月30日前分别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柔道部和2017年全国少年柔道锦标赛赛区,逾期视为不参加训练营。
(二)各代表队于训练营开始前一天报到。提前报到者费用自理。所有人员须于训练结束后第一天离开。
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柔道部联系人:董大勇、闫圆联系电话:010-67012281,传真电话:010-67021541、67020296,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邮编:100061。
(二)训练营联系人:唐山九江体育中心(地址:河北省迁安市惠兴大街999号,邮编:064400;电话/传真:0315-7576082)
举摔柔中心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