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项目
(一)U15组
男子:-55公斤级、-60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90公斤级
女子:-44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0公斤级
(二)公开组
男子:-60公斤级、-66公斤级、-73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7月17日
(7月11日裁判员报到,12日运动队报到,17日离会)
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
三、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柔道联合会裁判规则。
(二)U15组单场比赛时长为3分钟,公开组单场比赛时长为4分钟。金分加时赛无时间限制。
(三)比赛均采用单败淘汰四分之一复活制。当某一级别参赛人数为8人以下(不包含8人)时,采取单循环赛制。
(四)如单循环赛制下,因胜负场次相同并产生并列的情况,则按照以下方式打破平局:
1.如若胜负场次相同,则优先根据比赛得分进行判定。技有(Waza-ari)判定为1分、一本(ippon)判定为3分;如若比分相同,则指导处罚(shido)次数数量少者获胜。
2.如出现得分相同情况,则根据赛前称重情况进行判定,体重轻者获胜。
3.如赛前称重数值相同,则进行抽签判定获胜方。
(五)如单一组别报名人数少于3人(不含3人),则向上调整一重量级并组参加比赛;如最大组别产生上述情况,则该组别比赛取消。
(六)抽签确定对阵情况后,如出现运动员因伤病弃权或随机称重未通过导致实际参赛人数少于3人(不包含3人)的情况,则对无法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按照弃权处理,其余参赛运动员对阵情况不变。关于名次和成绩的判定参照规程中有关名次录取的规定执行。
(七)本次比赛不设种子。
(八)U15组比赛禁止使用关节技和绞技,相关动作出现时,裁判将立即暂停比赛并对施技者将做出指导(shido)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九)参赛要求
1.本次比赛运动员称重将安排在比赛的前一日17:00开始。(第一日比赛赛前称重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运动员称重时,允许同队同性别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员1人进入称重室监称,不参加称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称重室参加赛前称重以及超重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称重体重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2.随机称重将在每天比赛开始前1小时进行。参加随机称重的运动员名单抽签在当天比赛开始前1小时公布,由编排人员完成,每个级别抽取4名运动员参加。运动员应在当天比赛开赛前1小时内完成称重。赛前随机称重的体重不超过本级别体重限制的5%。
3.教练员参加组委会、抽签会及决赛临场指导时必须着正装(西装、中山装)入场。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符合国际柔联道服规则(Judogi Rules)的柔道服,并配合工作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道服检查,不配合道服检查的运动员及道服未经检测不合格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禁止穿着带有五环标识、国旗标识、中国标识(包括但不限于“中国”、“China”、“CHN”等)的道服参赛。
4.每名教练员仅可代表本单位进行临场指导,交流运动员的主管教练如需进行临场指导,则教练员应列入该运动员本次比赛代表单位的报名表。工作人员将按照报名情况在上场前对临场指导的教练员身份进行审核。
5.竞赛日期间,将有工作人员进行参赛身份核实,仅限当天比赛的运动员及其陪练可在热身场地垫子上进行活动,非热身活动不得在垫上进行,不得以躺坐的方式占用垫子空间,不得将个人物品放置于热身场地垫子上。非热身运动员应在场地休息区进行休息或前往看台观看比赛。
6.教练员指导比赛应在裁判员做出“暂停”(matte)和“开始”(hajime)之间进行。如比赛中教练员因违反规则被请出场地,则该场比赛禁止其他教练入场参与指导工作。
7.注册教练员禁止在临场指导席以外的区域(如看台、内场出入口等)指导比赛,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赛风赛纪处罚。
四、参赛办法
(一)参加单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在县级以上民政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俱乐部或各类社会组织可报名参赛,报名参赛代表队统一由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及报名工作。(已实体化省市,可由省级柔道协会进行审核报名工作。)报名表须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参赛请与中国柔道协会联系,依总局相关规定进行报名。
(二)运动员资格
1.U15组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出生日期在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即13-15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开组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出生日期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16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能够参加柔道比赛。
3.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保险,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本人运动伤害保险证明。
4.本次比赛运动员必须为非全国注册运动员,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
5.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以及监护人签字的同意比赛函(未成年人提供)参加比赛。
(三)报名与报到
1.参赛队报名
U15组:各参赛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16人,其中男子和女子各7个参赛级别中的各2个级别分别最多可报名3人,其余级别最多可报名2人。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级别的比赛。
公开组:各参赛队每个年龄组限报男、女子各14人,每个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级别的比赛。
2.参赛队应于2025年7月12日报到。
3.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换参赛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请出示相关情况说明并由省级审核报名单位盖章交至竞赛组委会。报名截止后,运动队如有运动员/教练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前往,所产生食宿费赛区不予退费,按原报名人数进行收费。
4.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可更换运动员参赛级别,更换时间截止后将不予受理。
5.参赛队报到时应对报名名单及运动员参赛级别进行最终确认并签字。最终确认名单时可删减参赛运动员,但不得替换和增加。一经签字视为最终报名确定,无法更改参赛信息。
6.各参赛单位请于2025年7月4日17:00前进行报名。请各单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42019058@qq.com,报名联系人:王宏博,联系方式:18547112313。
7.请各参赛单位领队扫码进入运动队工作联络群。
8.赛前将召开组委会联席会议及抽签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参赛代表队须派1-2名领队或教练参加,并现场签到,无故不到者将视为代表队放弃参赛。
9.各参赛单位须在7月12日晚20时之前确认本单位报名信息,并将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以及运动员相关保险证明材料一并交组委会,过时按弃权论。
10.运动员相关保险由各参赛单位及运动员本人负责,比赛期间运动员出现伤病及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积极采取相应救助措施,但不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事故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负责。
11.运动队报到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院或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2)运动员有效期内的运动伤害保险证明;
(3)已注册的运动员需提供注册表(请在运动员注册系统中下载);
(4)反兴奋剂承诺书、赛风赛纪承诺书;
(5)未成年运动员参赛,须提供监护人签字同意比赛函;
(6)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7)参赛队伍抵离信息表。
(四)申诉规定
1.比赛不设临场申诉,各代表队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赛后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录像回放申请,仲裁委员会和裁判长将根据规则进行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但不更改比赛结果。
2.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必须在教练员联席会议上提出,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领队签字后提交仲裁委员会审查,一经核实,将即刻取消被申诉人员参赛资格。抽签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资格问题。
(五)相关经费
参赛费用的规定将在补充通知中说明。除补充通知中注明的费用标准外,中国柔道协会及组委会将不收取任何其他参赛费用,如有疑问,可向组委会反映有关情况。
五、运动员资格审查
(一)中国柔道协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参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
(二)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确有违反规定的,将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参赛代表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本次比赛各个级别录取前十六名。
(二)本次比赛各级别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列第五名、并列第七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三)单一参赛级别只有8名或不足8名运动员参赛的,以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名次。
(四)各年龄组比赛将分别评选“敢斗奖”和“最佳技术奖”各3名,“体育道德风尚奖”各年龄组3支代表队。
(五)本次比赛公开组参赛运动员个人前4名可授予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七、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
(一)本次比赛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及《柔道项目赛事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中国柔道协会柔道运动行为规范(试行)》,请各参赛队加强管理,全体参赛人员自觉遵守。
(二)比赛期间设置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监督信箱,如发现违规作弊等赛风赛纪问题、兴奋剂问题等可随时反馈。
(三)本次大赛将举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题教育会,全体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其他辅助人员务必准时参加,认真学习;培训前将安排签到并记录缺席情况。会后将进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考试,第一次考试未通过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如再不通过将无法参与此次比赛。
(四)所有参赛人员禁止使用违禁药品、违禁手段以及违反反兴奋剂相关规定。比赛期间,组委会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20号令》开展工作,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将对运动员进行反兴奋剂抽查。
(五)大赛期间各代表队必须于驻地餐厅用餐,外出就餐和食用外卖食品是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将按照规定对相关运动员和参赛队进行处罚。
(六)各代表队必须严格按照总局相关规定及时将参赛运动员行踪信息和用药豁免申请报中国反兴奋剂中心。
(七)所有参赛人员须凭本人参赛证方可进入赛场相应区域。领队及教练员参加会议和临场指导时应遵守着装规范。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次大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柔道协会。
联系人:刘雨欣,联系方式:010-84378212/13305515883
联系人:王宏博,联系方式:18547112313
附件:
举摔柔中心
2025年6月30日